我国自198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,恢复了学位制度,并由此创建了中医药各学科培养研究生的制度,至今已有10年历程,10年来学位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。目前我国除培养了大批的中医、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外,还培养了一批博士研究生,现就我国最高学位层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、培养及学位授予权情况,特向读者作一些简单介绍。一、全国招收中医、中西医结合学科、专业博士研究生情况简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中规定:"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,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,经国务院批准公布"。从1982年开始,国务院已分四批,公布了全国中医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