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996年1月~1998年7月,我院共发现普乐林(烟台中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)致发热反应31例,现报道如下。临床资料1 判断标准 (1)应用普乐林期间,出现不明原因发热,停药后短时间内体温降至正常;(2)根据临床症状、体征及辅助检查,可以排除感染、肿瘤、结缔组织病等。符合上述两条者,考虑为普乐林所致的发热反应。2 一般资料 31例均系住院患者,其中男21例,女10例,年龄35~73岁,平均(596±147)岁。基础疾病为冠心病15例,脑梗死9例,椎-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心肌炎各2例,肺心病、梅尼埃病及肾病综合征各1例。3 发热情况 (1)发热出现时间:应用普乐林第13天出现者16例,第14天出现 |